柳州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柳州市位于北纬23°54’-24°50’、东径108°14’-109°45’,地处中国广西的中部,座落在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柳江的中游,东北距山水甲天下的桂林150公里,西南距广西首府南宁264公里,距北部湾、邻国越南300多公里。柳州又称龙城,是具有二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古城之一,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东,是全国的交通枢纽。柳州汉代置谭中县,隋代改名马平县,唐代开始称为柳州,后曾改为龙城郡,1946年设市,市区人口86万,杂居着汉、壮、侗、苗、瑶、仫佬等近30个民族。柳州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度适宜、雨量充沛,日光充足,四季常绿,年平均气温20.5℃,年平均降雨量1400多毫米,年平均日照1600多小时,无霜期长达300天以上。柳州地处亚热带,地形以岩溶地形为主,山青水秀,自古以来就是旅游胜地。这里山环水绕、风景秀丽、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文化古城,是国家甲级旅游城市之一。景观:潭景区柳侯公园立鱼峰风景区都乐岩风景区